立合約人
甲方(委託方):
公司名稱/姓名:________________
統一編號/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聯絡電話:____________
聯絡人:____________
乙方(受託方):
公司名稱/姓名:________________
統一編號/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聯絡電話:____________
聯絡人:____________
茲因甲方委託乙方建置網站(含維護)相關事宜,雙方同意依民法等相關規定,本於誠信原則訂立本合約,共同遵守履行。
第一條 服務內容
乙方受甲方委託,建置動態購物網站,含後台、商品管理、購物車、訂單系統及物流設定。服務項目如下:
一、包含項目:前台響應式網站設計、後台管理系統、商品分類、購物車、訂單管理、會員註冊登入、物流設定(計__家物流)、金流介面串接(□第三方金流平台,金流帳號由甲方自行向金流商申請)、基礎郵件通知、測試上線、第一年主機及 SSL 憑證。
二、約定功能明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
三、不含項目:金流平台年費/手續費、物流商帳號費、發票自動開立串接、ERP 庫存系統串接、大量自動行銷簡訊、LINE 官方帳號深度串接、商品大量代上架、攝影、文案、素材授權、稅務申報。
四、域名:□由甲方自行購買持有 □委託乙方代為申辦(所有權歸甲方,規費另計)。
第二條 合約總價與付款方式
一、本合約總金額:新台幣______元整(□含稅 □未稅)。
二、付款方式(分段給付):
(一)簽約款:合約總價之百分之三十,計新台幣______元,於簽約時支付,乙方啟動設計。
(二)視覺版面及購物車雛形款:合約總價之百分之三十,計新台幣______元,於購物車基礎流程完成、測試版釋出時支付。
(三)功能整合完成款:合約總價之百分之二十五,計新台幣______元,於金流、物流串接測試完成時支付。
(四)驗收尾款:合約總價之百分之十五,計新台幣______元,於驗收合格正式上線後支付。
三、甲方逾期付款者,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之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;逾期超過十五日,乙方得停工並凍結開發,工期順延。
第三條 工期與甲方配合義務
一、工期起算點:自甲方付清簽約款、交付全部素材、提供金流及物流商申請資料、確認完整功能清單之日起算,共計__個工作天。
二、甲方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:申請金流帳號、物流帳號、提供商品分類、運費規則、退換貨規則、會員規則等。
三、因甲方金流或物流審核延遲、資料遲交、規則反覆修改,致工期延宕者,工期順延,乙方不負遲延責任;甲方遲延超過四十五日仍無法提供必要資料者,乙方得暫停專案,已收款項作為乙方開發工時補償,不予退還。
四、修改規範:視覺初稿免費修改二次;購物車基礎流程邏輯確認後,免費微調一次;運費規則、訂單流程、金流邏輯之大幅度改版,屬追加專案,另行收費。
第四條 驗收規範
一、乙方提供測試網站及測試金流(虛擬測試模式),甲方應於七日內完成測試,含下單流程、運費計算、訂單通知等;七日內無書面異議者,視同驗收通過。
二、驗收僅限合約附件功能清單所載項目;後續欲新增折價券、積分、分潤、多店鋪等功能者,另行報價開發。
三、金流商、物流商本身之系統故障、維護或審核問題,非屬乙方責任。
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
一、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後,取得購物網站成品之使用權,得營業使用。
二、乙方購物車核心系統、底層程式之著作權歸乙方所有;甲方不得拆解、轉售或移作其他專案使用。
三、商品圖、商標、文案由甲方負責授權合法性;商品涉違禁品、侵權商品者,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。
第六條 系統風險聲明
一、乙方依金流、物流商提供之 API 規格負責串接,不保證金流商、物流商不會調整介面或停止服務;第三人商戶改版 API 致功能失效者,乙方得提供維修報價,非屬免費保固範圍。
二、乙方提供網站基礎安全防護設定,惟網際網路無法絕對避免駭客攻擊或資料竊取;甲方應定期備份並妥善保管後台帳號密碼,客戶訂單資料建議甲方另行備份。
第七條 保固期
一、保固期:自網站上線驗收合格後三十日。
二、保固範圍:合約內約定功能本身之程式錯誤(非甲方操作錯誤、非第三方平台變動、非甲方自行修改程式所造成)。
三、保固期外之問題,依雙方另訂之維護合約計費。
第八條 解約規則
一、甲方於開發中途解除本合約者,依下列標準給付乙方補償:
(一)僅完成視覺初稿者:支付合約總價百分之四十。
(二)完成購物車雛形者:支付合約總價百分之六十五。
(三)金流物流串接完成者:支付合約總價百分之八十五。
二、乙方無正當理由且非因甲方遲延配合,嚴重逾期致無法交付者,甲方得解除本合約,乙方應退還未執行階段之款項。
第九條 保密、爭議處理與其他
一、雙方之保密義務,依前開合約一第七條之約定辦理。
二、因本合約涉訟時,雙方同意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三、本合約之附件(功能清單、運費規格、報價單)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。
四、本合約一式二份,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經雙方簽章後生效。
甲方(簽章/負責人):____________
日期: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
乙方(簽章/負責人):____________
日期: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
